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居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824********467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辽0804民初6491号
案号
(2021)辽0804执213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居林偿还原告李雁借款本金102万元、利息228万元。给付方式:自2020年11月18日开始,每月18日偿还原告李雁10万元至还清之日止。二、案件受理费13980元,减半收取6990元,原告自愿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1-06-02
发布时间
2021-07-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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