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汪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427********09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0111民初3149号
案号
(2021)皖0111执56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汪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合肥翔浩钢管租赁有限公司租金477979.97元以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477979.97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19日起按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汪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合肥翔浩钢管租赁有限公司钢管折价款178976.6元、扣件折价款95025,合计274001.6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274001.60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19日起按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合肥翔浩钢管租赁有限公司其他诉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5-19
发布时间
2021-07-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