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添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29********06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1402民初805号
案号
(2021)桂1402执5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一、被告何添富尚欠原告张永艺、曲浩文借款本息共22090元,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还清。逾期还款的,以欠款金额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二、案件受理费350元,因以调解方式结案减半收取175元,原告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3-12
发布时间
2021-07-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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