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佛山市高明区船牌家具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701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0608民初3910号
案号
(2019)粤0608执7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佛山市高明区船牌家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119200.2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19200.20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2018年11月20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给原告佛山市南海区太和纸品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684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342元,财产保全费1116元,共计245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佛山市高明区船牌家具有限公司负担,被告应于支付判项确定的款项时一并支付给原告,本院不再别行收退。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9-02-28
发布时间
2019-12-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粤0608执784号
立案日期
2019-02-28
执行法院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23347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徐新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8MA4UQBG13H
登记机关
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对川“大炮地”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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