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茂名市雄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40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粤0904民初2973号 |
案号 |
(2019)粤0904执恢2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限被告茂名市雄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赖华强返还购房款553559元及其利息(按照年利率5.6%计算,从2016年12月30日起计至还清购房款之日止);三、限被告茂名市雄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赖华强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5535.59元;四、限被告茂名市雄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赖华强返还办证费用、维修基金、可视系统及双前门费用共39125元;五、驳回原告赖华强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茂名市雄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004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茂名市雄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7-30 |
发布时间 |
2019-1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粤0904执恢221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30 |
执行法院 |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553559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邵明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904304095336J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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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茂名市电白区岭门镇富景新区2A14-3号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