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一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321********079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2072民初5095号 |
案号 |
(2021)粤2072执50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10211606658】。1.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60800元及逾期利息(以260800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19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4月20日,利息为42380元);2.因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被告退还原告在一审期间代为支付的案件受理费6000元。以上暂共计:30918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26 |
发布时间 |
2021-07-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