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卓凡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509********04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511民初657号 |
案号 |
(2021)粤0511执2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受理费660元、保全费363元、公告费224.26元,由被告陈卓凡负担。原告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本院予以退回。被告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法院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05 |
发布时间 |
2021-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