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卓凡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509********04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511民初657号
案号
(2021)粤0511执2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受理费660元、保全费363元、公告费224.26元,由被告陈卓凡负担。原告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本院予以退回。被告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法院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2-05
发布时间
2021-07-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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