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薛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23********08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303民初5748号 |
案号 |
(2021)苏0303执13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薛萍、张胜峰共计支付原告刘百平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4500元,具体支付时间为:两被告自2021年3月起每月月底前支付原告3000元至付清上述本息止。二、如被告薛萍、张胜峰有任一期未按时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原告刘百平可就剩余未支付的借款本息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331.5元,由被告薛萍、张胜峰承担(已当庭给付原告)。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时间 |
2021-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