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02********16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302民初1646号
案号
(2021)苏0302执2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吴俊、吴建元、韩长俊于2020年8月1日前偿还原告房立志借款本金人民币96250元及利息(自2019年6月25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本金96250元为基数,按照年息24%计算);二、上述款项付清后,本案关于民间借贷产生的纠纷一次性了结。案件受理费2632元,减半收取1316元(原告已预付),由被告吴俊、吴建元、韩长俊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1-18
发布时间
2021-07-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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