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昌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1081********39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1003民初1823号 |
案号 |
(2021)鄂1003执6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赵昌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信用卡贷款本金70000元、2020年11月2日前的利息35966.64元、分期手续费及违约金4745.38元、2020年11月2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以本金7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及复利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4-21 |
发布时间 |
2021-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