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苏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400********1426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鄂1002民初1653号
案号
(2021)鄂1002执恢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郑军、苏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周作珍借款本金人民币210000元及相应利息(以借款本金21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3月1日起至二被告实际还清借款之日止按照月利率1%计算利息);二、驳回原告周作珍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01-14
发布时间
2021-07-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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