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左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401********76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502民初3787号
案号
(2021)皖1502执13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左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王文兵材料款27425元,并自2020年6月29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至本清;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30元,依法减半收取265元,由被告左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2-08
发布时间
2021-07-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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