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万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500********13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鄂0502民初332号 |
案号 |
(2021)鄂0502执14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万芳返还原告王斯购房订金140000元,利息3600元,共计143600元(2021年4月9日返还30000元,2021年5月9日返还30000元,2021年6月9日返还83600元)。二、若被告万芳未按第一条约定的期限返还款项,原告王斯可宣布所有债权到期,并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告万芳未支付所有款项。三、原告王斯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原告王斯与被告万芳之间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6-28 |
发布时间 |
2021-07-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