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六安市新锋医药包装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8977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湘0121民初7286号
案号
(2019)湘0121执377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长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限被告六安市新锋医药包装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黄贵荣偿还借款本金3100000元,并支付2018年8月24日之前尚欠利息2248800元;2018年8月25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仍以3100000元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计算后段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1647元,减半收取25823.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30823.5元,由被告六安市新锋医药包装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长沙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19-09-06
发布时间
2019-09-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湘0121执3777号
立案日期
2019-09-06
执行法院
长沙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5379624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华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502689778719E
登记机关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经济开发区金安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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