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艳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1123********27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1026民初769号 |
案号 |
(2021)晋1026执2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艳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杨涛欠款43000元并按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其中30000元欠款违约金按150元/天计算,自2019年12月3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13000元欠款违约金按50元/天计算,自2019年8月14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38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450元,由被告王艳超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3-23 |
发布时间 |
2021-07-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