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池州市贵池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85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0422民初2525号 |
案号 |
(2019)黔0422执5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普定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池州市贵池第二建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赤水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200000 元及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以保证金 200000 元为基数,从 2015 年 12 月 18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4.35%计算至该款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赤水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4728 元,减半收取 2364 元,由被告池州市贵池第二建筑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普定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9-05-13 |
发布时间 |
2019-1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黔0422执519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13 |
执行法院 |
普定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万秀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702758512624L |
登记机关 |
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池州市东湖路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