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32********32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2071民初10744号 |
案号 |
(2021)粤2071执50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加工款54120元及违约金19445.32元(违约金计算方式:以加工款54120元为基数,从2018年11月1日起至全部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算,暂计至2021年2月28日为19445.32元)。二、案件受理费1614元。三、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期间的利息113.65元(自2021年2月17日以54120元为基数,每日按万分之1.7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2月28日为113.65元)。四、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一至三项暂共计75292.9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3-05 |
发布时间 |
2021-07-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