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巧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2223********36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宁0422民初1667号 |
案号 |
(2021)宁0422执3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韩正荣、吴巧玲于2020年9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吉县支行借款本金99999.89元,利息及罚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二、被告韩银强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韩银强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韩正荣、吴巧玲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西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1-02-02 |
发布时间 |
2021-07-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