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马田虎 |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0422********1219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宁0422民初2771号 | 
| 案号 | (2021)宁0422执394号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吉县人民法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马田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清偿原告宁夏西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3000元(利息及罚息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二、被告马生龙、魏国雄、马国强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马生龙、魏国雄、马国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马田虎追偿。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 执行法院 | 西吉县人民法院 | 
| 省份 | 宁夏 |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 发布时间 | 2021-07-26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