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曹健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2000********64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2071民初8136号
案号
(2021)粤2071执72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执行人曹健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清偿截至2019年12月25日的信用卡透支本金48929.45元、利息8738.15元及从2019年12月26日起至债务清偿之日的利息;二、被执行人曹健明负担案件受理费1253元;三、自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限截止之日起至清偿之日止,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至二暂合计为:58920.6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3-24
发布时间
2021-07-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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