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曹健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2000********64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2071民初8136号 |
案号 |
(2021)粤2071执72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执行人曹健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清偿截至2019年12月25日的信用卡透支本金48929.45元、利息8738.15元及从2019年12月26日起至债务清偿之日的利息;二、被执行人曹健明负担案件受理费1253元;三、自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限截止之日起至清偿之日止,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至二暂合计为:58920.6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3-24 |
发布时间 |
2021-07-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