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崇左市隆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4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凭民初字第772号(2015)凭民初字第772号 |
案号 |
(2016)桂1481执1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凭祥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西崇左市隆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凭祥市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金67072元及违约金(按合同约定每逾期一天按拖欠总额即67072元的3‰计算,从2014年5月31日起计算至生效判决确认履行日止);二、被告广西崇左市隆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已交付的保证金30000元归原告凭祥市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三、原告凭祥市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其相应债券未得到清偿的,有权对被告广西崇左市隆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用于质押的吉利帝豪EC718导航版、吉利帝豪EC715导航版轿车折价或以拍卖、变卖上述质押物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5526元(原告已预付),由被告广西崇左市隆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承担2000元,原告凭祥市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352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凭祥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6-10-26 |
发布时间 |
2016-11-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6)桂1481执155号 |
立案日期 |
2016-10-26 |
执行法院 |
凭祥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69072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朱懋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40056401327XU |
登记机关 |
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崇左市丽江路住宅楼第一楼层(水运公司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