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秦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02********32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302民初3192号 |
案号 |
(2021)苏0302执9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徐州华厦秀水房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一次性返还曹再兴借款本金10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100000元为本金自2018年3月8日起至付清时止,按月息1.25%计算);二、秦刚、孟婕对本判决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4-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00元、公告费600元、保全费1270元(原告均预付),均由三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3-16 |
发布时间 |
2021-07-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