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承德市承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738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802民初1942号 |
案号 |
(2019)冀0802执18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成旭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武建和借款本金38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2月22日起按照月息2%计算至借款本息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周昭刚、张井龙、张金枝、承德市承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隆化泓熙大酒店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被告承德市开发区隆升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对借款本金38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2月22日起按照月息2%计算至2017年4月7日止)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之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7200.00元,由七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9-11 |
发布时间 |
2019-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冀0802执1881号 |
立案日期 |
2019-09-11 |
执行法院 |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83720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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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成旭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805567389125N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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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