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孔伟恒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703********956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2071民初18508号 |
案号 |
(2021)粤2071执104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执行人孔伟恒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清偿截止至2020年10月12日的信用卡透支本金59101.61元、利息9416.99元,以及之后至债务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二、案件受理费1296元; 三、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暂合计69814.6元及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5-10 |
发布时间 |
2021-07-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