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衡水衡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030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104民初6459号 |
案号 |
(2019)冀0104执27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河北坤腾泵业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国内信用证垫付款本金28644048.2元及逾期罚息、复利(截止2018年12月24日逾期罚息及复利为1787874.11元,自2018年12月25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逾期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付);二、本判决生效后,如被告河北坤腾泵业有限公司不履行上述债务,原告有权以被告河北坤腾泵业有限公司位于衡水市阜城县霞口镇大皇庄村北的房产(房产证号:房权证阜字第8087、8088号)及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及证号:出让、阜国用2014第14113号)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三、被告河北尚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衡水衡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邢玉坤、代春琴、邢文博、焦丹丹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承担保证责任代被告河北坤腾泵业有限公司清偿债务后,有权进行追偿。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89959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94959元,由被告河北坤腾泵业有限公司、河北尚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衡水衡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邢玉坤、代春琴、邢文博、焦丹丹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7-23 |
发布时间 |
2019-10-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1101670306113C |
登记机关 |
衡水市武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武邑县花园东路北侧誉诚名苑2号楼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