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陶傅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129********35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藏0123民初80号
案号
(2021)藏0123执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尼木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陶傅明向原告尼玛扎西支付购菜款96.550元(玖万陆仟伍佰伍拾元整)。此款分两期给付,第一期于2021年1月30日之前给付48.275元(肆万捌仟贰佰柒拾伍元整);第二期于2021年3月30日之前给付48.275元(肆万捌仟贰佰柒拾伍元整)。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尼木县人民法院
省份
西藏
立案日期
2021-05-18
发布时间
2021-07-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