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陶傅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129********3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藏0123民初80号 |
案号 |
(2021)藏0123执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尼木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陶傅明向原告尼玛扎西支付购菜款96.550元(玖万陆仟伍佰伍拾元整)。此款分两期给付,第一期于2021年1月30日之前给付48.275元(肆万捌仟贰佰柒拾伍元整);第二期于2021年3月30日之前给付48.275元(肆万捌仟贰佰柒拾伍元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尼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西藏 |
立案日期 |
2021-05-18 |
发布时间 |
2021-07-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