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程晓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981********11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2071民初27668号 |
案号 |
(2021)粤2071执22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执行人中山市荣华翔印花厂、程晓、石秋安支付申请执行人广州亚路化工产品有限公司货款71902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尚欠货款71902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15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全部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2月1日利息为1076.55元。二、被执行人中山市荣华翔印花厂、程晓、石秋安向申请执行人广州亚路化工产品有限公司支付案件受理费798元。三、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一至三项暂共计73776.5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04 |
发布时间 |
2021-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