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蒲元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2923********50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9民终940号
案号
(2021)甘0981执3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上诉人玉门市蒲杨电力服务有限公司、蒲元龙、杨家琼给付上诉人于富荣借款8万元,限于2020年9月30日给付第一笔1万元,之后于每月月底给付1万元,于2021年4月30日前全部给付完毕,若其中任何一期未履行,则上诉人于富荣有权以总金额102000元为基础在扣除已按协议约定支付数额后,对剩余部分申请法院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玉门市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2-01
发布时间
2021-07-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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