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2926********19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902民初4007号
案号
(2021)甘0902执恢15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刘勇支付原告酒泉市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车款573400元;二、被告刘勇支付原告酒泉市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违约金57150元;三、被告刘勇支付原告酒泉市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8600元。以上一至三项合计639150元,限被告刘勇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12198元,减半收取6099元,由原告酒泉市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1457元,被告刘勇负担4642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9-13
发布时间
2022-03-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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