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川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523********40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2071民初15776号 |
案号 |
(2021)粤2071执48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陈川云、任廷芬向申请执行人清偿贷款本金186327.01元及截至2021年2月25日的利息(含罚息)24486.04元、复利2038.89元;之后至本息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205元、保全费1557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备注:判决后有部分偿还本金)以上暂合计:216613.94元及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3-04 |
发布时间 |
2021-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