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咸宁市海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328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1202民初5106号 |
案号 |
(2019)鄂1202执27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民二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夏金平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湖北咸宁金桥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2077639.99元及利息(从2017年3月29日起至偿清之日止,按月息2%计算)。被告陈刚、咸宁市海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711元,由被告夏金平、陈刚、咸宁市海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9-11-01 |
发布时间 |
2019-1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鄂1202执2711号 |
立案日期 |
2019-11-01 |
执行法院 |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07764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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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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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咸宁市温泉邮电路4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