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尤静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222********32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206民初3607号 |
案号 |
(2021)苏0206执3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尤静清确认结欠陆丽娜借款48万元,该款尤静清于2021年1月1日之前归还23万元,于2021年6月30日之前还清余款25万元。二、如尤静清有任意一期未按照上述约定履行,陆丽娜可就48万元的未履行部分向法院申请执行。三、双方就本案无其他纠葛。2四、案件受理费4250元,保全费3020元,合计7270元,由尤静清负担,该款尤静清于2021年1月1日前给付陆丽娜。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2-02 |
发布时间 |
2021-08-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