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0528********21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312民初2872号 |
案号 |
(2021)苏0312执26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徐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师传州租赁费38000元及逾期利息(利息计算标准:以38000元为本金,自2020年1月7日按月息0.6%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返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支付迟延履行金。案件受理费770元,公告费460元,由被告徐杰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5-11 |
发布时间 |
2021-08-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