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浩普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21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102民初3840号 |
案号 |
(2021)冀0102执18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四川浩普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石家庄市新金环铝塑包装有限公司货款110302.8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39元,保全费1105元,由原告石家庄市新金环铝塑包装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5-20 |
发布时间 |
2021-08-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贺天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320005216017X7 |
登记机关 |
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汶川县漩口镇新型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