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满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106********33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9006民初3579号 |
案号 |
(2021)鄂9006执10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满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原告游军祥借款1000000元,并以1000000元为基数,承担从2018年5月2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以及从2020年8月20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二、被告朱中兵对被告王满平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如被告朱中兵履行了担保责任,有权向被告王满平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4-29 |
发布时间 |
2021-08-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