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常德市天耀纸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6074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津0111民初9243号
案号
(2019)津0111执12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浙江天耀纸业有限公司、常德市天耀纸业有限公司确认欠付原告天津市宏津盛化工有限公司货款4878688.89元;二、被告浙江天耀纸业有限公司、常德市天耀纸业有限公司共同于2019年2月份至2019年5月份,每月月末支付原告5万元;在2019年6月份至2019年9月份,每月月末支付原告10万元;在2019年10月份至2020年1月份,每月月末支付原告20万元;在2020年2月份至2020年5月份,每月月末支付原告30万元;在2020年6月份至2020年9月份,每月月末支付原告40万元;剩余款项678688元在2020年10月31日前支付完毕。如果被告任一期不履行,原告有权就全部未履行部分申请强制执行,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原告支付自被告违约付款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三、案件受理费2291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7915元全部由被告承担,该款在2020年10月31日前给付原告。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19-03-26
发布时间
2019-09-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津0111执1299号
立案日期
2019-03-26
执行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4914091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余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700760747836H
登记机关
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常德市汉寿县洋淘湖镇游巡塘居委会(镇政府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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