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建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0382********52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宁0181民初2490号 |
案号 |
(2021)宁0181执6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武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某共计欠原告郝某借款本金25000元,利息2200元,共计27200元,被告杨某从2020年10月开始,每月1号之前偿还原告郝某1500元,直至欠款及利息还清为止;如被告不能按照约定时间还款,则从当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以所欠剩余本金为基础支付至还清之日的利息;如有一期逾期不能支付,原告郝某可就下剩全部款项申请执行;二、原告郝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本案诉讼费403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杨某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武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1-02-02 |
发布时间 |
2021-07-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