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石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0323********00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宁0323民初1753号
案号
(2021)宁0323执8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盐池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蒋财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冯继民借款本金10000元,支付利息5533.3元,共计15533.3元;二、被告石岩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三、被告石岩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蒋财追偿。四、案件受理费370元,由原告冯继民负担118元,被告蒋财、石岩负担252元;公告费440元,由被告蒋财、石岩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盐池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1-03-29
发布时间
2021-07-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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