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邢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111********75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191刑初343号 |
案号 |
(2021)皖0191执12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邢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供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4-02 |
发布时间 |
2021-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