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龚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0221********45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宁0221民初1440号 |
案号 |
(2021)宁0221执13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龚健欠原告魏宁春、张伏财借款250000元,于2021年5月20日前偿还50000元,于2021年8月30日前偿还50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150000元;如被告龚健逾期一笔未支付,原告魏宁春、张伏财可就下剩借款一次性申请执行;二、案件受理费5050元(缓交),减半收取2525元,由被告龚健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1-05-24 |
发布时间 |
2021-08-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