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中山市东凤镇柏峰五金模具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24420********5N8Q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781民初2798号 |
案号 |
(2021)粤1781执4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春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中山市东凤镇柏峰五金模具厂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118000元和利息(该利息以118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从2019年3月29日起计算至尚欠的货款实际给付之日止)给原告阳春市浩瀚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00元,减半收取计1350元,由被告中山市东凤镇柏峰五金模具厂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春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04 |
发布时间 |
2021-08-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列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2000MA4WTH5N8Q |
登记机关 |
广东省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中山市东凤镇同安村同安大道东23号首层之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