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叶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23********79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312民初1016号 |
案号 |
(2021)苏0312执19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叶登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程金山借款157774.9元及利息(以157774.9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从2017年10月5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被告邓玉芹、叶磊、叶登辉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向原告程金山清偿上述债务;5三、驳回原告程金山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案件受理费5707元,由原告程金山负担900元,被告叶登辉负担4807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3-31 |
发布时间 |
2021-08-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