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丹东隆成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75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辽0624民初1613号 |
案号 |
(2019)辽0624执15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丹东隆成置业有限公司向原告隋福林交付宽甸镇隆成家园小区21号楼5号门市;二、被告丹东隆成置业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隋福林缺少面积损失、楼层差损失、逾期回迁营业损失损失,共计506299元;三、上述两项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五日内履行;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96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9-07-22 |
发布时间 |
2019-10-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辽0624执1547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22 |
执行法院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515259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雪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6245675691264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城厢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