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海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2126********263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宁0323刑初233号
案号
(2021)宁0323执6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盐池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马兴云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未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马海涛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未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13日起至2022年10月12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责令被告人马兴云、马海涛退赔被害人官君印70000元,被告人马兴云退赔盐池县冯记沟乡人民政府1232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盐池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1-03-02
发布时间
2021-08-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