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伟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2222********44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宁04刑终44号 (2021)宁0423刑初14号
案号
(2021)宁0423执6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维持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人民法院(2021)宁0423刑初14号刑事判决第二项至第五项,即“二、被告人马伟东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三、被告人李承安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四、被告人王映翰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五、对被告人李宏荣、马伟东、李承安、王映翰违法所得95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二、撤销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人民法院(2021)宁0423刑初14号刑事判决第一项,即“一、被告人李宏荣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三、上诉人李宏荣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6月23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隆德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1-07-14
发布时间
2021-08-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