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房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25********28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312刑初314号 |
案号 |
(2021)苏0312执37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陈油油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自2021年4月21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李列飞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自2021年4月21日起至2022年6月205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被告人房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自2021年4月21日起至2022年2月20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四、公安机关扣押的学习机,由办案机关依法处置。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7-07 |
发布时间 |
2021-08-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