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825********12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812民初10198号 |
案号 |
(2021)苏0812执8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朱伟所欠原告朱莉借款本金4万元及利息(该利息以4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13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由被告朱伟自2020年起,每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朱莉1万元本金,于2024年12月30日前本息全部付清;-2-二、若被告朱伟有一期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朱莉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剩余全部未履行款项;三、本案所涉纠纷一次性解决,双方无其他争议。本案案件受理费40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朱伟负担,于2020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朱莉。原、被告一致同意本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2-18 |
发布时间 |
2021-08-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