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524********444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113民初4842号 |
案号 |
(2021)黔0113执11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周飞、黄成效于2021年2月23日之前归还原告曾凡贵借款本金人民币193818.2元;二、如果被告周飞、黄成效未按第一条的规定按时、足额付清借款本金,则被告周飞、黄成效还需另外支付原告曾凡贵利息,利息以尚欠的借款本金为基数,从2021年2月24日起,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算至尚欠的借款本金付清为止;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2410元(原告曾凡贵已预交),由原告曾凡贵自愿承担;四、原告曾凡贵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3-09 |
发布时间 |
2021-08-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