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宗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827********36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2072民初7474号 |
案号 |
(2021)粤2072执28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11213606017】。被告郭宗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中山市古镇百兴塑料制品厂支付货款44123.11元及逾期利息(以44123.11元为基数,自2017年6月23日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07 |
发布时间 |
2021-08-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