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侯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801********06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0113民初4596号
案号
(2021)黔0113执18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侯宁尚欠原告贵州兴川藏商贸有限公司货款本金及利息、律师费共计383,385元,分别定于2020年10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2月28日各归还127,795元,如被告侯宁不能按期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则原告贵州兴川藏商贸有限公司对剩余欠付款项享有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二、解除原告贵州兴川藏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侯宁于2019年7月24日签订的《以车抵债协议》,由原告贵州兴川藏商贸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在被告侯宁归还第一期兑现款后将宝马牌豫qpl753号轿车返还被告侯宁,于2019年7月24日起至归还车辆之日止因违章等产生的罚款以及停车费等由原告贵州兴川藏商贸有限公司负担;三、原告贵州兴川藏商贸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3,917元(减半收取)、保全费2,698元,共计6,615元(原告已预交),被告侯宁自愿负担,并于2020年10月30日前向原告贵州兴川藏商贸有限公司支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5-18
发布时间
2021-08-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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